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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史上最嚴環保法配套54個實施細則 今年起將陸續實施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趙陽):從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保法》,由於確立了“按日計罰、限產停產”等措施,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1月8日,中國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環保法》相關部門還將出台54個配套實施細則。第一批的4個配套細則已經於1月1日同步實施,涉及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停產整治、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的具體內容。
  1月4日上午,中國環境執法部門現場檢查了位於廣州市白雲區鐘落潭光明村三窿的一家無牌無證廢礦物油加工廠,針對該廠不具備相關資質擅自收集、儲存和處置廢機油等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對5台煉油爐爐膛口及進料口用鐵絲捆綁固定並張貼封條進行了查封。
  記者瞭解到,這家原為廣州寶晨甲酯有限公司的企業,是2014年廣州市掛牌督辦企業,環保部門去年兩次檢查發現其存在違法行為,但為何到今年才對其進行查封,廣州市環保局監察支隊支隊長鄭則文告訴記者:“這個案件確實在去年6月、10月兩次發現問題,掛牌督辦本身就說明這家企業存在嚴重違法問題,但受限於自身的法律手段,我們沒有行政強制權,只能依法提請屬地人民法院採取強制措施。新《環保法》賦予了我們環保部門行政強制權,我們對突出的環境違法問題,到現場採取了強制措施。”
  這個案件被視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進行處理的第一案。新《環保法》在各項檢查、處罰的力度都大幅提升,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環保部門也多次就新《環保法》和相關細則進行了說明和解讀。8日上午,環保部再次舉行新聞發佈會,詳細解讀了同時實施的4個細則,明確了《環保法》中相關規定的適用範圍、執法程序、處罰期限等具體內容,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的剛性。其中,備受關註的“按日計罰”條例,將有效破解以往“違法成本低”等難題。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表示,新規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督促企業增強自身責任意識,他以取消企業停產整治決定為例介紹說:“我們取消了驗收環節,企業向社會公告、提交資料以後,就可以取消停產整治決定。如果解除以後再發現有同類違法行為,下麵的措施就很嚴格,就要提交關閉。就把這種責任真正落實到企業。”
  據介紹,新《環保法》將配套54項相關細則。曹立平表示,急需配套的相關政策正在抓緊出台。“部里分工,確實是有54項相關政策、制度、機制的相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目前已經完成9項,近期將要完成13項,積極推進和配合推進的26項。真正急需配套的相關政策正在抓緊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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